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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抵押权(以房证抵押)登记流程
发布时间:2014/7/25  浏览次数:3787次 作者:佚名
 

 

一般抵押权登记包含一般抵押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移和注销,这里说明最常见的设立和注销。

 

一、一般抵押权设立登记

(一)   申请要求

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共同申请

 

(二)   申请材料

1、  登记申请书(原件)

2、  申请人身份证明(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)

3、  房屋所有权证(原件及复印件)

4、  抵押合同(原件)

5、  主债权合同(原件)

6、  国有房产抵押,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上级管理部门批准文件;集体企业房产抵押,提供职工代表大会决议;公司类企业房产抵押,提供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(原件)

7、  其他必要材料

 

(三)   工作时限

六个工作日

 

(四)   收费标准

查档费:100/

登记费:住宅80/套,非住宅550/

 

二、一般抵押权注销登记

(一)   申请要求

除个人(金融性)抵押权注销登记及可以单方申请外其他抵押权注销登记应双方申请

 

(二)   申请材料

1、  登记申请书(原件)

2、  申请人身份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)

3、  房屋所有权证(原件)

4、  房屋他项权证(原件)

5、  证明房屋抵押权消灭的材料(原件)

6、  其他必要材料

 

(三)   工作时限

即时办结

 

(四)   收费标准

不收费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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